关于提供近三年与港澳交往情况的通知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6-06-29浏览次数:78

各系部,各部门:

接省教育厅外事处通知,为总结近3年我省与港澳交流合作成果,探讨交流合作中存在的问题,请各系部、部门提供如下交流合作情况。

1. 与港澳开展专项活动情况;

2. 接待港澳重要团组或知名人士情况及批次、人数;

3. 赴港澳进行学术交流情况。

请你单位于7月5日前向综合办公室储文韬。如没有此类情况,可不报送。

 

综合办公室

2016年6月29日

 (此件不再发纸质通知)